现代国家的文化基因——评高全喜教授《苏格兰道德哲学十讲》|天天速递
我多次听高全喜教授说到“古今之变”,但并未理解其深义。在人类社会演化史上,最近300多年来是一个非常特殊时期,所谓“古今之变”从西欧开始向全世界其他地区扩散。“古今之变”是从传统政治经济向现代政治经济的深刻制度变迁。高全喜教授的《苏格兰道德哲学十讲》不是传统哲学意义上的以地域标识为特征的、作为一种道德哲学分支的道德哲学课,而是从“古今之变”的视角,也就是从社会演化和文明史的高度来审视苏格兰启蒙运动和苏格兰启蒙思想,这使得本书与同类著作具有相当大的不同和不可替代的原创性。
苏格兰道德哲学涉及一般道德哲学研究的心灵塑造、德行操守和伦理规范以及认识论、方法论和经验论等内容,但不限于此,它形成了一套人性哲学,把现代社会的情感论、财富创造、法治与政府、文化传统与文明的演进的“广义道德哲学”包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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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以降,中国在引进西学时,盛行欧陆启蒙运动传统,而对英美经验主义尤其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传统则较少关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憾事。高全喜教授认为,如果缺乏对苏格兰道德哲学的认知,不了解英国如何完成思想史上的古今之变,昧于现代文明社会(或者现在说得更多的“现代国家”)的情感论、财富论和法治论,这构成中国传统思想现代性转型的一个重大短板。本书的出版无疑将引起人们对苏格兰启蒙哲学和“现代性”英美路径的更多关注。特别值得提及的是,作者认为,这一路径与中国传统思想多有契合,无论英美路径未来走向何处,无论中国的现代性转型如何完成,苏格兰道德哲学都是我们绕不开的。
苏格兰道德哲学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开辟了一条从古典世界(包括中世纪封建社会)向现代国家的思想路径。这一路径与欧陆启蒙运动(法国启蒙运动、德国启蒙运动)开辟的路径虽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叠和共识,但二者之间的差异也是非常显著的。
追溯起来,全世界范围内的“现代性”肇端于1500年左右。欧洲16世纪、17世纪通常被称为“早期现代”,期间英格兰、西班牙、荷兰、法国纷纷进入向现代转型的大潮中。1688年光荣革命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国家的诞生。1707年苏格兰并入英格兰,苏格兰经由合并“接受”了君主立宪政治制度,不列颠联合王国版图正式形成(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几乎与此平行,在大西洋彼岸,前后四波英国移民迁移到北美(1620-1775),并最终在1776年脱离宗主国独立出来,建立了另一个现代国家——美利坚合众国。英美两国这一条路径,作者称之为英美式现代化路径或英美式“古今之变”。
现代英国的诞生为将来主导世界埋下了“先机”:一是以普通法为特征的法治传统;二是从封建社会向“商业社会”的转变;三是英格兰以及随后合并苏格兰建立起来的包容君主立宪、又具有议会主权色彩的不列颠联合王国这一现代政体。而美国的建立,看似没有封建社会的旧制度“包袱”,也没有君主的权力继承与分权之忧,又具有成文宪法,看起来与英国道路迥异,但其实不然。作为现代国家的美国和英国,其文化基因连续性是主要方面,而差异是次要方面。美国的初始移民主要是盎格鲁-萨克逊人,包括英格兰清教徒、爱尔兰新教徒、苏格兰长老会教徒,这些移民获得英国国王的特许令建立起一块块自治区,最初十三州性质上实际是联合王国的海外殖民地,主权上归属国王管辖。从文化传统或“文化基因”上,移民与母国有割不断的联系,联合王国与北美十三州实质上是分布在两个不同空间上的同一个“人类文化群体”。“这些殖民地在同母国发生决定性冲突的前夕,其体制相当于母国体制的缩影”(马克斯·贝洛夫,2018:469,载于《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1763-1793》)。基于这一认知,作者将美国独立建国故事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一个没有封建社会旧制度和国王、各州原本自治的现实条件下,以“复合联邦制共和国”建国,这是一项重大国家制度创新。复合联邦制既继承了英国的法治传统、地方自治、自由精神、新教信仰和个人权利等传统,又汲取了罗马政体的两院制议会和总统制、司法独立和各州自治的理念,成为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新型共和国。第二,基于人民主权和依据成文宪法建国。宪法包含了《独立宣言》和费城制宪两个层面的内容,这与联合王国的光荣革命与合并苏格兰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其中独立宣言就是光荣革命的升级版,美国革命的“激进”实则为改良。依据成文宪法建国不能错误地将美国革命理解为激进革命,因为正如约翰·亚当斯所说,我们的宪法是只为有道德和宗教心灵的人们制定的,它用于治理任何别样的人民是完全不适用的。第三,遵循英国保守主义传统,通过宽容和妥协解决了政教分离,复合联邦制最大限度地解决了联邦权力与州权的共容,解放黑人奴隶扩展了人民主权。
以上英美建立现代国家的“古今之变”路径与以法国为代表的欧陆建立现代国家路径具有显著的差异。苏格兰启蒙运动为英美“古今之变”贡献了具有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的道德哲学、政治经济学和文明演进理论。美国建国表面上没有“古今之变”,但十三州移民作为一个文化群体,其文化基因来自其宗主国英国,因此美国“古今之变”的“古”仍然是英国的旧制度和文化传统。“早期现代”以后相继发生的英国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三场革命都有“革命”标签,但英美革命是“小革命”即政体革命,而法国革命则属于“大革命”即全方位、颠覆性的社会革命。
英美“古今之变”和通往现代国家之路中,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取代了“君权神授论”,为现代政府构成提供了理论基础。洛克思想有一定的“激进”性质,但他毕竟不是法国大革命中高谈阔论的文人,洛克的理论为光荣革命提供了最直接、最有力的辩护,而保守主义之父埃德蒙·柏克高度赞赏光荣革命,可见洛克的政府政体理论批评所指其实是霍布斯的《利维坦》,他追求的是一个与文化传统保持连续性的君主立宪政体,因此洛克思想含有“大妥协”成分。洛克版政府论具有承前启后的现代国家制度性证成之功。不过这只是英国现代国家故事的上半部,其下半部——经济社会、道德文化乃至于一种“新型文明”正当性的证成,是由苏格兰启蒙思想完成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对这个故事下半部的贡献,作者总结为四个“新论”:与现代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相容的新道德哲学,即新情感论;不同于农耕文明而适用于“商业社会”的新政治经济学,即新国民财富论;与新经济形态相契合,界定政府权力和个人权利边界的新法治和政府论;斯密所谓“商业社会”或如我们今天说的“市场经济”乃是一种人类社会进化史上的新文明形态,即论证文明演进的新文明论。
启蒙运动不等于法国启蒙运动,除了法国还有德国启蒙、英格兰启蒙、苏格兰启蒙。虽然法国启蒙运动名气最大,但苏格兰启蒙运动开启了现代世界的真正大门。将苏格兰道德哲学作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一部分,并将其与其他启蒙运动相区别(当然不是截然两分,因为区别于世界其他地区文明,西欧具有相当的同质性),苏格兰道德哲学的特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商业社会”新世界提供合法性。由于英国革命已经达成政治上的妥协并实现了君主立宪政体,苏格兰启蒙运动不是指向政治革命,苏格兰启蒙运动提供的不是政治哲学而是道德哲学,内容相对集中于经济社会和思想文化领域,因此其性质是保守的而非激进的。为一种社会演化的新文明形态或斯密所谓“商业社会”提供合法性论证是苏格兰启蒙思想的旨归。姑且援引斯密的社会演化阶段论,人类社会按照狩猎社会、游牧社会、农耕社会和商业社会顺序演化。人类社会历史演化中的重大转变逃不出“柏克定律”:与财产权分布(财富)的调整接踵而至的是精英-权力分布的调整,财产权分布的调整与人类知识状况和技术进步直接相关联,而人类知识进化不能被任何人事先预告和控制。如果权力调整与财富调整不协调、不及时,一般来说革命就会爆发。由于“柏克定律”,“早期现代”以前任何一个社会(文明)从“古典社会”向“现代国家”转变都要经历一场“启蒙”和“社会转型”,或者说都要经历一个“苏格兰时刻”,这是一个免不掉的阵痛过程。这一过程中因为理论准备、观念转变以及夹杂着的民族主体意识和文化认同问题等诸多因素,失败者多、成功者少。
第二,情感主义。与情感主义相对照的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理性主义。谁会反对“人是理性的动物”呢?苏格兰启蒙思想家颠覆性地挑战了理性主义。新进一系列行为经济学实验(最后通牒博弈实验、公共品实验)证实人具有未经理性计算的公正行为,这是一种跨文化、跨种族存在的普遍人类行为偏好。苏格兰启蒙哲学是经验主义的(用今天的话就是“有限理性”、“批判理性主义”),反对理性独断,强调情感在人类道德和社会行为中的主导作用。鲁滨逊世界几乎没有情感发生,说“人是情感的动物”近乎等同于“人是社会的动物”。就人的整个全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事情交给本能、其次交给情感、最后交给理性,此三种人的进化适应器以嵌套方式存在,服务于个体的生存繁衍和幸福。休谟因此说理性是情感的奴隶,哈奇森、斯密和弗格森都看到情感的重要性和优先性。苏格兰道德哲学的情感主义与欧陆理性主义相对照,后者过于强调理性建构之于社会秩序的作用。苏格兰道德哲学之所以采取情感主义创建其新道德观,因为它注重现实内容、实事求是,有助于寻求在经验中道德改良、移风易俗;修改和完善旧有道德规范,以适应新的“商业社会”。他们集中于情感世界,特别是自利与激情、同情、合宜,正义与仁慈、骄傲、羞耻等,利用基于同情共感的“共通利益感”或“客观的旁观者”的合宜性,挖掘和开拓道德情感新内涵,为现代工商业社会、市场经济和现代法治提供道德合法性论证。
第三,现代政治经济学。为现代社会中市民的财富追求提供理论辩护和道德证明,将有关财富的学说发展为现代经济学体系,提供了一套不同于官家理财学、不同于农耕文明时代的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原理,为“自由市场经济”正名。斯密的《国富论》是以个人利益(自爱,self-love)为基石的一座辉煌的宫殿。它证明了,追求个人利益的强大动力将使资源配置得到最有效的使用,促使劳动者们辛勤工作,促使发明者开辟新的分工领域,……的确,只要能够宽厚地对待(启蒙了的)个人利益,它就会创造奇迹(斯蒂格勒,2018:148,《经济学家和说教者》)。斯蒂格勒认为,斯密取得的至关重要的胜利就是——他把竞争条件下个人追求私利行为的系统性分析置于经济学的中心地位。斯密的分析出发点是,一国的福祉有赖于它的生产,但生产的数量又依靠劳动分工。因此,分工是财富的根源。熊彼特说,在亚当·斯密前后,从来没有人想过要赋予劳动分工如此重任。斯密的经济学对重商主义构成毁灭性打击,让人们真正认识到金银不等于财富;斯密坚信天赋自由权制度的效率,为自由市场经济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明。“斯密奉劝的重心在于,经济事务的处理最好留给私人去做,而国家如果能在赢得战争、维护正义和维护各种商业渠道等无法回避的任务上获得成功,那它就干得相当不错了”(同上,130)。与斯密同时代的休谟、埃德蒙·柏克的经济思想与斯密基本是一致的。斯密还有一个伟大洞见经常被人们所忽视——“大自然的深谋远虑”。斯密说,人性的每一部分都同样证实了大自然的深谋远虑;即使在人们的弱点和愚行方面,我们也会钦佩造物主的智慧和仁慈。斯密发现,人性中看似应当受到谴责的方面,如骄傲、虚荣心和贪婪,实际上却符合社会之目标。因为“眼睛大于肚子”,即使是虚荣心和野心(企业家精神)也会被引向生产性用途,造福于社会的福祉。
第四,强调历史和文化传统的文明演进论。历史进入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从四阶段论来说就是进入到“商业社会”这个最先进的文明阶段。苏格兰启蒙运动思想家尊重历史和文化传统,对自己民族文化传统一往情深,甚至感伤和惋惜;与此同时,他们认识到现代社会是苏格兰和后来整合起来的大不列颠联合王国不可回避的社会演变的必然结果。苏格兰傍上英格兰进入现代社会,通过两个文化群体合并完成现代转型,而不是通过殖民、入侵、征服、移民途径实现,应当说是代价最低的和平转型。在正视和维护商业社会这个现实与尊重历史文化传统之间,苏格兰道德哲学发展出一套关于人类历史的文明演进论。特别是弗格森将古苏格兰部落政治与古希腊斯巴达的贵族共和政体(作者认为弗格森有点牵强,是他的民族主义过了头以及卢梭式的浪漫主义崇古情结使然)联系起来,开发出一条基于苏格兰文化传统的现代国家之路,证成苏格兰的政治主体性。他们从文化演化高度审视文化差异和文化认同,既没有因为苏格兰并入大不列颠感到“屈辱”,也没有抛弃自身文化传统,其中特别是维护了苏格兰长老会基督教的独立地位(区别于英国国教)。弗格森是最早的“文化演化”理论家,他是在现代生物学诞生之前就想要搞清人类进化之路的人;他认识到文化演化中“互动者”(当下活着的个体和文化群体)的临时性、工具性特征,而“复制者”——文化基因则具有持久性和永恒性特征(借用道金斯说法,“文化基因之河”);他隐约感知到累积文化演化造就的适应性(特别是制度)。苏格兰启蒙哲学的文明演进论也不是完全沉浸在单线条的进步主义乐观声音中,它是一个多声部合奏,其中不乏悲观主义警示,而这种悲观主义在今天为陷入“文明冲突和文化认同困境”的英美思想借以反思的源头。
此外,受经验主义和科学革命的影响,苏格兰启蒙运动还支持经验、实验、观察、验证等科学技术相联系的方法和事物,为此苏格兰各大学中增设了数学和实验科学的内容。